限购、限售、无房、高层次人才购买调整!刚才杭州楼市调控过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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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杭州房管所,浙江之声记者吴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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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认真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的决策部署,坚持“房为住,不为炒”的定位,今天,杭州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《 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》 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从限购、限售、调税、无房家庭认定标准、高层次人才优先购买政策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调控。
《通知》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。一是规定在本市未满5年的落户,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1套住房;二、规定本市限购范围内的房屋赠与他人的,赠与人必须在限购范围内的房屋购买前在3年,受赠人家庭必须遵守本市限购住房政策(不含遗赠)。
《通知》为进一步加强房屋销售限制,规定在本市限购范围内,新建商品房项目公开销售中标率为小于或等于10%,的,5年内自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不得转让。对于优先满足无房家庭需求的热销商品房项目,购买人在优先购买方式购买的商品房自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不得在5年内转让。
《通知》进一步加强税收监管,明确在本市限购范围内,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税期限由2年调整为5年.
《通知》调整了《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》确定的“无房家庭”认定标准,于2018年4月4日生效。新增一类无房家庭: 2018年4月4日后本市限购范围内的房屋转让的,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3年自有住房记录的,可认定为无房家庭。
《通知》还完善了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政策。很明显,从《通知》发布之日起,高层次人才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转让住房的,必须享受3年.无自有住房记录的高层次人才优先购买住房
《通知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如与原政策不一致,以《通知》为准。